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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歌曲——奢香夫人
评论对象: wwxxyy2010 | 2009/6/9 1:43:37
评论言论: 其法最善。”在战争期间,朱元璋为解决军粮问题,早在其根据地内实行过军屯,以“且耕且战”的方法自给自足,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取得良好的政治军事效果。战争结束后,大量军队被派到边远地区实行屯守结合。据《明史.食货志》记载,当时军屯的规模“东自辽东,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于交阯,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矣。”为保障军屯的成果不落人tan官之手,朱元璋果断地“诛侵暴之吏”。军屯不仅对恢复经济起到重要作用,而且也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除军屯外,朱元璋还大力推行民屯,将收缴的大量蒙古贵族和大地主的土地分由老百姓屯种,三年之内,不收租税。朱元璋特别明令“富者不得兼并,若兼之徒,多占田为己业而转令穷民佃种者罪之。”保障民屯成果不被富人夺取,新开垦的荒田,明政府还提供耕牛、农具和种子,三年之后每亩才收租一斗。农民的负担减轻了,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快速恢复。
  (三)普查户口、土地,实行有效管理。明初,江浙两省大量的地主采取“铁脚诡寄”的办法(即将自己的田产假做登记,寄在他人名下),以逃避对国家应纳的赋税和徭役。后这种“诡寄”之法,越演越烈,动摇和侵蚀了明王朝的经济基础。对此,朱元璋采取两条对策,一是用严刑重法消灭“jiang顽豪富之家”;二是整理地籍和编定户口。整理地籍,重新丈量土地,登记于“鱼鳞图册”,作为确定土地所有权的依据,防止“诡寄”的发生;普查人口,编定户籍,登记于“赋役黄册”作为征收赋役的根据。这两种簿籍的制定,大量漏落的土地和户口被清理出来,通过登记加以固定,夯实了明王朝的经济基础。
  朱元璋正是通过这些有力措施,建立起强大的明王朝。这些措施亦被推行到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但贵州有不同于中原的做法,如土地所有权为各土司所有,“鱼鳞图册”、“赋役黄册”不宜马上推行,明政府便对各土司采取定额征收。又因这时的贵州地广人稀,生产落后。是一个超级“宽乡”,需要大量的人口填充以从事生产,提高生产力,同时保卫和巩固政治、军事成果。故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设立卫所,实行军民屯垦
  贵州的军屯从东到西设置平溪卫、偏桥卫、黄平卫、平越卫、新添卫、龙里卫、贵州卫、威清卫、平坝卫、普定卫、安庄卫、安南办、普安卫;自北向南开设永宁卫、层台卫、毕节卫、乌撒卫;南部设都匀卫、五开卫。各卫建立屯堡或军事营地,统属于都指挥使司,总兵力估计达十七八万之众。这种部署,目的是既屯种解决军粮,又控制交通干道,防备发生“一旦有警,则滇南隔绝便成异域”的情况。大规模的军屯也缓解了后勤运输的压力。
  民屯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移民实边”,以强制性手段陆续将东部数省的人口大量迁入贵州实行屯垦;二是招募盐商“纳米中盐以给军食。”大规模移民至贵州的情况,史无详载,但移民的成份是清楚的。其大部分是随军家属,一部分是“或召或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罪徙者”又分为两类:一是犯罪的大地主被没收财产,迁徙至云南、贵州种地。贝琼《清江文集》载:“三吴巨姓享农之利而不亲其劳,数年之中,既盈而覆,或死或徙,无一存者。”又据吴宽《匏翁家藏集》载:“城东……遭世多故,邻之死徙者殆尽。”二是犯罪的官吏及家属,《明史.刑法志》载:“官吏受赃者,并罪通贿三人,徙其家于边,著为令。”朱元璋惩治贿赂、贪污坚决而有力。洪武十五年(1382)空印案发,一直查到十八年(1385),户部侍郎郭桓为首的大批官员被杀,涉及的人达七八万之多。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死者达四万人。罪不当杀的都被迁徙至边远地区,这几桩大案中肯定有不少人被迁徙云贵。洪武二十五年(1392),朱元璋下诏兵部:“凡将校流罪以下谪戍云南、贵州者,俱复其官。”所谓“复其官”是恢复他们的待遇,并不给予实际的权利。这些被迁至云贵的犯罪官员及地主,一般都有较高的文化,客观上也改变和提高了边远地区的观念和文化。
  “明初,募盐商于各边开中,谓之商屯。”贵州的商屯开始较早,洪武六年(1373)二月,贵州卫向朱元璋报告:“岁计军粮七万余石,本州及普定、播州处发征粮一万二千石,军食不敷,宜募商人于本州纳米中盐以给军食。”从粮食的需求量可以推知第一批进驻贵州的明军只一万余人。而地方上供应的粮食只有需求量的七分之一,不足部分要从邻省运入。是年八月,四川按察司佥事郑思先报告说:“……且贵州之粮令重庆人民负运,尤为劳苦,若减盐价,则趋利者众,军饷自给。”朱元璋批准了这两份报告,开始在贵州推行商屯。贵州道路崎岖,盐商运粮亦是极难之事,于是就地雇用人力屯种,纳粮人仓,以获取盐的经营权。从贵州军队的不断增加,可以推知当时贵州商屯规模很大,大批商人的进入,对贵州经济的发展无疑具有促进作用。
  明初,除播州庄园经济较为发达外,其余地区的经济都处于落后状态。洪武二十六年(1393),西平侯沐英言:“水西土官霭翠所纳税粮八万石连年递减至二万石,然亦不能供也。”也可说明了水西地区生产力的低下。明王朝在贵州实施屯田制度后,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力,加速了贵州经济的发展。
  其次,道路、驿传建设。
  在卫所建立的同时,必然进行道路、驿传的建设。明初贵州的交通线路是东西向主干道一条,由湘西横贯贵州全境直达昆明;自南向北一条,由广西宜山经南丹、独山、麻江在福泉与东西向干道相连。自北向南主干道三条:其一,由重庆至遵义抵贵阳;其二,起自沪州经纳溪、叙永至毕节分岔,南至安顺,西经赫章、威宁,向南至曲靖,形成环形交通网;其三,由宜兵至赫章分岔,东向毕节,西至威宁。再分岔,一往昭通,北折至筠连。呈环形状,一向南达曲靖。思南田氏归附后,新增沿河经务川、思南至福泉一路。
  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朱元璋命水西、乌撒、乌蒙、东川、芒部、沾益诸少数民族首领:“今遣人置邮驿通云南、宜率土人疆界远迩,开筑道路,其广十丈。准古法以六十里为一驿,符至奉行。”其实这条路只是维护拓宽,新开之道只由毕节至镇雄,接通两条南北向干道,呈三角状。重点是建立邮驿。明王朝为连接各卫所,沿各道建邮驿加强对贵州的控制。驿传的功能本来是一为储备粮食,以备随时调运;二为接送过往官员;三为传送政府公文。但客观上促进了信息传播和物资的流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四、兴办贵州教育
  
  朱元璋在长期的军旅生活中,逐渐成为一个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治家。他深知文化对于治国的重要性,建国之初,即大力兴建学校。洪武二年(1369)他对中书省的官员说:“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于是全国各地兴建学校,开展教育。对于外国留学生和边远地区土官的子弟人学,明廷给予特别的优待。《明史.选举志》载:“云南、四川皆有土官生,日本、流球、暹罗诸国亦皆有官生人监读书,辄加厚赐,并给其从人。”可见明初朱元璋对汉文化的推广极为重视。明王朝进人云贵后,首要任务是统一思想,使少数民族接受以儒学为核心的汉文化。为收到实效,明廷建立学校,推广儒学和动员少数民族首领的子弟赴京就读国子监。
  明洪武一朝先后在贵州建立永宁宣抚司儒学、贵州卫学、播州宣慰司儒学、普安安抚司儒学、贵州宣慰司儒学、安顺府学、普安州学、荔波县学、普定卫学、贵州前卫学,学校及私塾生员除学习儒学外,还要学习国家的法律。
  贵州土官子弟人国子监就读的有播州宣慰司杨铿之子杨震,普定军民府知府者额之子吉隆、营长之子阿里子等十六人,程番长官司长官子弟程廷,乌撒土知府何能之弟忍山及罗罗生二人。随着西南各少数民族首领的子弟就读国子监的人越来越多,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特别告诫国子监的官员:“……今西南夷土官各遣子弟来朝,求人太学,因其慕羡,特允其请。尔等善为训教,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慕远之心。”数民族首领子弟就读国子监或当地儒学,有利于各民族的交流与团结,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终明一代,贵州的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涌现出众多成就卓著的学者、文学家、艺术家,与明初朱元璋提倡教育,开办学校的举措是分不开的。
  经洪武一朝的开发和治理,贵州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打下坚实的基础,永乐十一年(1413)成为行省。在此后数百年的历史进程中,虽然不断经历战争的灾难,这是历史进步所付出的代价,历史的车轮总是在矛盾的火花中前进。今天,贵州的繁荣,正是这些沉重的代价和各族人民一代又一代地从不同角度作出贡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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