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大方论坛交流讨论区大方风情 → 查看评论    点击复制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共分享!
将本页内容分享到:            

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大方建制沿革
评论对象: 浮云 | 2008/6/23 1:12:49
评论言论:

三、“留下来的工作应该由浮云兄来做”,‘应该’,那就包含了责任在浮云的意思了吧。
在展开讨论之前,请允许浮云举一两个乌先生或许熟悉的科学方面的例子。

N年以前,中国曾经出了一个水变油的事件,当时,很多媒体都曾作了非负面的报道,其中包括科技日报。去年,陕西出了华南虎事件,最初,中央电视台和陕西华商报都作了至少是非负面的报道。

假如有人引用了这些媒体的非负面报道来作为证据,那么,水变油就是真实的?华南虎就是存在的?对此,该先生的回答是,这不关我的事,第一,那个发明或发现不是我作的,第二,那个报道也不是我作的,你们既然不相信,为什么不去自己考查。

浮云没有影射乌托邦先生的意思,举这两个例子一是因为事实清楚,便于理解,二是下面讨论的需要。

各位知道,作为媒体,除了社论,对其他作者发表的言论一般是不负有法律责任的,大家一定很熟悉各个网站的免责声明吧,‘本论坛仅是网友交流的平台,对......’。但媒体对其发布的信息负有社会责任。
所以,接下来那些媒体或者对原来的报道作了修正,或者在重要位置或时间发布了新的信息。

浮云要表述的是,作为具有免责声明的媒体尚且不能推托责任,何况文责自负的作者。

乌托邦先生会不会为葛优、郭德纲遭受处罚感到不平呢,因为他们在广告中说的全都出自别人安排。

乌先生既然发表了观点,提出了论据,就算你不是那观点和论据的始作俑者,至少也是主张和同意的吧,怎能轻松置身事外。

当然,正如有网友指出的,大家来网上不过玩玩,没必要太认真。浮云完全同意,所以,无论乌先生是因为时间、因为精力,烦了、累了不愿意再行讨论,说一声就是了,就是不说,大家从此偃旗息鼓,又有何不可?假如乌先生同时还希望讨论更深入,资料更完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那是希望,不是应该。

作为应该,浮云希望乌先生对56楼“也就是说,郎岱是织金的一部分”作出进一步说明。

如果乌先生愿意,不妨分析一下浮云了解到的一个事例。浮云认识一个织金的朋友,经过交流,浮云发现他操贵昆片方言,据他说附近几个寨子都是如此,浮云据此推断他们很可能是办理插花时从安顺划拨过来的。

浮云手上还有一些资料(不全和争议直接有关),遗憾浮云是个固执的人,自然要紧守自己的‘不严谨’,在自以为搞懂之前不敢发上来误导大家(连自以为懂了的都难免有错,何况不懂的),乌先生如果愿意帮忙,浮云可以发上来请教。

今天发的够多了,就到这里吧。


反对方

支持方

反对方人数(0
支持方人数(0

中立方

中立方人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