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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评论信息
评论主题: 大方建制沿革
评论对象: 浮云 | 2008/6/23 0:47:46
评论言论:

二、自发生论争以来,浮云的基本思想未变(有永宁县的漏招在,不敢说全部观点未变),立论的基础未变。为使网友免除翻页之苦,浮云整理如下:

1、历史上的边界调整时常会有发生,但连发生了多少次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人能说清,有的划拨有记载有地点有数量,有的划拨有记载有地点无数量,有的有记载无地点或无数量,还有的划拨没有发现记载。

2、我们可以粗略地将划拨分为两类,一类是平常勘界的调整,俗称办理插花,另一类是新建一个县时的土地划拨以及有时附带的办理插花。两类的区别在于,办理插花有时没有记载,或虽有记载但没有地点或数量,且办理插花很多时候是相互的;新县划拨一般都有记载,且常常有地点和数量资料,包括附带少量办理插花也会记载(但不一定完整)。

3、通常情况下,没有记载或没有地点数量等资料缘于记载人认为它们没有记录价值,一般可以推断这些无记载或记载不详的调整涉及土地规模相对较小。

4、历年办理插花的总和是正是负不清楚,但浮云推测其值较小,就本案涉及到的大定府与毕节地区的比较而言,为简便起见,浮云主张在不需准确数字的情况下,重点考察新建县的情况。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以上立论基础,原来的表述没有这样清楚和有条理,而且有些部分角度不同,也不全是原话,但基本意思已包含在内,请参阅21楼、26楼、32楼、41楼。因为当时(26楼)主要是写给乌托邦先生看的,我想,解释得过于细致,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对乌先生的智力也不够尊重。
要驳斥或批评浮云的观点,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浮云的推理有误,二是浮云的论据有误或不足以支持推理,有时候乌托邦先生正是这样做的,但有时又没有,让人实在困惑。

浮云认为,第一次乌先生的论证方法是正确的,遗憾错用了一个不成立的论据。


第二次乌先生的那句话孤立起来看不错,但论证方式是有瑕疵的,请大家留意第一次乌先生的原话“所以说大定府最广时比毕节地区要略差些的说法不科学”,就算浮云只进不出也不一定使第一次的原话成立吧,惟一的解释,乌托邦先生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偷换了概念,即从第一次的不科学(结论),变成了第二次的不科学(方法或过程)。即使如此,浮云本着明了事实广增见闻的想法,并未对此追究,而是耐心作了解释,并且用反诘的方式提醒乌先生注意自己立论和推理的现实基础(26楼)。遗憾乌先生没有理解浮云不欲争论的善意,要不就是觉得这不过是这个爱搞笑的浮云被指出缺点后的狡辩,对此浮云的看法是,对方是否狡辩是一个次要问题,关键要看是否触及了实质。如果这样解释还不能让乌先生完全满意的话,那么请乌先生再去读读21楼的帖子,并请关注“毕节地区不仅接纳了大定府全部地盘(概略)”这句话。


第三次(69楼),乌先生的论证就让人莫名其妙了,这次他表明只要实际发生了(浮云注:隐含金沙、纳雍之外这个条件)对郎岱、普定的划出,浮云就是不科学或不严谨。附带说一句,尽管不科学和不严谨不能划等号,但浮云愿意正面理解乌先生的意思,即用更为委婉的说法来表达善意。按乌先生的意思,假如实际发生了十次相关的边界调整,浮云不仅需要全部知道,并且要告知大家(心里想谁来证实?),否则就是不科学。

对此,浮云坦承,对普定和郎岱有划出浮云是认可的,并且,在发生争论之前浮云对水城划郎岱以及威宁划彝良和划宣威(沾益)是不知道的,而且,一定还有很多乌先生知道浮云不知道,乌先生不知道浮云也不知道的。但这与争议何干?

谁能保证对事物的认识已经穷尽,谁能保证所说的话完美无暇,按乌先生的逻辑,大家的最佳选择就是闭嘴,既如此,乌先生又何须多言。
科学从来就不是永恒真理,而是不断的自我演进和自我完善,若用乌先生的‘科学原则’去要求和指导科学,科学既没有立足之地,也无法实现发展,何来现代科学?那么,乌先生的科学原则又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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