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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公告]大方机构导航(转)
评论对象: 拓夫 | 2006/9/8 18:05:05
评论言论: 教  育  局

                                            单位负责人:吴树华
                                           地   址:西大街中段
                                          电   话:0857-5250785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2.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科技体制改革需要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4.协调全县教育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推动全县教育经费的落实;归口管理国内、国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全县党校教育事业费、基建计划和基建投资的管理的指导。
    5.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和全县党校的人员编制、人事调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考核、任免、管理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领导干部。
    6.主管全县教育系统学习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指导全县党校统战工作和工、青、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7.归口管理全县学历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教师专业证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初中毕业统考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改革高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中专、中师招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并参与录取工作,管理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9.规划、指导全县校办产业和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10.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和有关学校、单位党的纪检及行政监察工作。
    11.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县教育系统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12.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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