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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对象: 拓夫 | 2006/9/8 18:00:02
评论言论: 财 政 局
单位负责人:吴学勇
电 话:0857-5221878
单位地址:大方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拟定全县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及全县预算草案,编制县级财政决算,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并对全县财力实施综合平衡;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县级财政预算、组织和监督各级预算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用和拨付。
3、贯彻落实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资金。
4、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定财政税收计划,按权限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5、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和县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预算内经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开支的标准。
6、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7、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8、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9、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法令和对农业投入的法规,组织农业各税的征管和财政对农业投入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
10、负责政府引进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外事经费、非贸易外汇额度、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用汇指标。
11、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核和评审、管理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2、负责对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13、负责审批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全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4、负责农业四税任务的分配、征管和减免数字的审核报批工作。
15、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评论对象: 拓夫 | 2006/9/8 18:00:02
评论言论: 财 政 局
单位负责人:吴学勇
电 话:0857-5221878
单位地址:大方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及其它有关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拟定全县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定全县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及全县预算草案,编制县级财政决算,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并对全县财力实施综合平衡;执行县人大批准的县级财政预算、组织和监督各级预算的执行;管理和监督全县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用和拨付。
3、贯彻落实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全县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全县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资金。
4、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定财政税收计划,按权限提出税收减免、税目税率调整建议。
5、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和县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预算内经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开支的标准。
6、拟定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7、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8、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负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
9、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税法令和对农业投入的法规,组织农业各税的征管和财政对农业投入和管理工作,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
10、负责政府引进的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外事经费、非贸易外汇额度、审核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用汇指标。
11、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核和评审、管理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2、负责对会计核算中心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13、负责审批和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上交本级财政的收入,负责全县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14、负责农业四税任务的分配、征管和减免数字的审核报批工作。
15、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1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地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